楚雄南华县开展散装白酒和醇类燃料安全专项检查

16.05.2018  17:13

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经营散装白酒和使用醇类燃料安全管理,防止误食醇类燃料,经销伪劣酒致人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南华县局组织开展了散装白酒和使用醇类燃料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紧急通知要求,南华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执法力量,迅速成立以食品股、执法大队、市场股、城区监管所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巡查组,负责城区散装白酒和使用醇类燃料安全管理督查检查工作。并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经营散装白酒和使用醇类燃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10个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辖区内经营散装白酒和使用醇类燃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专题召开会议2次,要求全局人员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迅速出击,开展督查检查。以辖区内大、中、小餐饮店、火锅店、集体用餐单位以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为重点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严防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督促餐饮单位抓好购买、存放、使用等管理活动:一是在甲醇产品外包装和使用说明书等产品标识中,必须以醒目方式严格按标准标明有毒品标志,或在工业酒精中添加染色颜料,与散装白酒有明显区别,并标注“禁止食用”等必需的警示说明,二是督促使用甲醇(醇类)燃料的餐饮单位建立专项进货台账,并向供货单位索要有生产燃料资质的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并严格要求不得与食品混放混卖,防止交叉污染、误用误食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并做好书面记录,做好痕迹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12次,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6家,其中:销售散装白酒110家、使用醇类燃料58家。

排查隐患,抽检醇类燃料。通过拉网式排查及监管人员的共同努力,掌握了全县供应醇类燃料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使用醇类燃料餐饮服务单位的数量,通过检查发现,辖区供应醇类燃料的企业有3家,醇类燃料大约10吨。目前已对3家企业的醇类燃料的含量等分别进行送检,后续将对不合格醇类燃料进行后续处置工作,将依法严惩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销售勾兑食用酒,以及违规储存工业酒精、醇类燃料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