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散装汽油 两男子私刻昆明市海源派出所公章

31.01.2016  10:26

    为方便购买散装汽油,两男子找人花费200元伪造一枚五华公安分局海源派出所的公章,并在电脑上设计制作了8张散装汽油证明,结果东窗事发双双被行政拘留。

    近日,海源派出所民警在玉柴驰佳汽修服务站工作时,查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文件的陈某、潘某某两人,当场查获一枚刻有“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海源派出所”的伪造印章和8张购买散装汽油证明。两男子称,伪造派出所公章和证明只是为“图个方便”。

    从2014年3月份起,按照公安部对购买散装汽油的要求,为了“保障安全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民警要对购买散装汽油的人的身份、单位情况进行审核,在开具“购买散装汽油证明”后,购买人才可就近到指定加油站购买。

    民警说,43岁陈某和41岁的潘某某是广西老乡 ,两人住在同一小区,陈某是玉柴驰佳汽修服务站的负责人,潘某某则是工作人员。 陈某和潘某某两人是为了图方便打散装汽油,于是花费200元私刻伪造派出所公章和散装汽油证明。

    目前,陈某被行政拘留15日,潘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春城晚报 记者王磊 实习生龚雪妮 通讯员廖亚东)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