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街头频现散发小广告行为 路人接了就扔忙坏环卫工

06.09.2015  11:21

一位市民拒绝收小广告。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张玉杰/摄

    都市时报9月5日报道,昆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2名协警,在云南财经大学校门口指挥现场交通时,因劝阻4名男子发小广告扰乱交通秩序而被攻击,致其中一名协警头骨骨折。此事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对交通、环卫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昨日,正是小长假的最后一天,记者走访小西门、一二一大街、人民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南屏步行街等4个人流量较大的地点,观察散发小广告现象对现场交通及市容环卫所带来的影响。据走访所见,交通并未受到影响,但是市容和环境卫生因此变差。

     小西门

    环卫工忙着清理小广告

    昨日上午,小西门龟背立交桥下层,电动车和人流量仍一如既往的大。

    虽然人车流量大,但是并未见一人散发小广告。这要得益于该处有城管在巡查执法。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立交桥下层的四个路口,分别竖着一块蓝色提示牌,上写“严禁非法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散发小广告、流浪乞讨等一切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并称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据一名城管介绍,这几个牌子是去年年底设立的,从那时起开始禁止在小西门这一带发小广告,如果发现将对涉事人员进行劝阻。不过即使如此,记者还是见到几人在立交桥下层西北面的人行道上散发小广告,最后被几名城管人员发现后听从劝阻离开了。执法人员说,平日常见有人散发医院宣传册、旅行社宣传单、美容广告等小广告,且一般都是兼职人员所发。

    距小西门百米外的一家手机专卖店,记者就见一个自称是高中生的女子,穿着专卖店统一发放的服装,站在店门外向路人散发某品牌手机宣传单。很多路过该店的路人都拿了宣传单,但是很少有人进店里面看手机。这名女子称,她是第一天来该店兼职的,发宣传单只是作为外围宣传方式。

    除此以外,小西门周边的手机专卖店,散发小广告是常见的现象,地面上确实也有一些被扔掉的小广告。“拿了一会儿就扔,害得我不断在扫。”一名王姓环卫工说,经常见手机专卖店员工在店门外散发小广告,路人拿了就扔,导致地上垃圾很多。

     南屏步行街

    城管禁止散发小广告

    在南屏步行街,和小西门一样,城管禁止散发小广告,因此下午3点多,记者没见一人在步行街发小广告。不过,在步行街西端,有一家饮料店向路人散发饮品单,而对此员工称只是发给想去店里喝饮料的人,不会随便发给路人。而当时,记者确实也未见其向过往的路人发,店门外的空地上也没见着饮料单。

    然而,在步行街外围一家综合购物大楼下的人行道上,一名61岁的环卫工指着一辆停在路边的城管执法车说,因为恰好有城管,所以那些餐饮店才没来发小广告,平时则经常见来发。“我没有权力制止他们不发,只能是看见扔了就捡起来。”这名环卫工说,他不会劝阻扔小广告的路人,而是劝阻发小广告的人。

    一名城管说,按《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的公共场所散发各类经营性广告及宣传品。因此,今年7月以来,在平时的执法中,他们是以这一条例为依据来执法的。

     人民路与青年路十字路口

    散发小广告并未影响交通

    下午,在繁华的人民路与青年路十字路口,不一会儿总是见到商家散发小广告,只是散发时都是站在路口人行道上,并未走到斑马线或车道上散发。

    当时在十字路口北侧的人行道上,一家健身会所的3名员工散发宣传单,不远处一名环卫工正来回走,捡地上的垃圾。这家会所的一名员工称,散发小广告只是户外宣传任务,并不是额外的加班或兼职,因此他们散发小广告并无报酬。

    在该路口,记者还见一个中年妇女戴着一顶遮阳帽,拿着一沓医院宣传册,向路人散发,但很少有人拿。“不好发,又不是发纸巾包。”她说,她是兼职的,帮医院发宣传册,一天能发100本就不错了,而报酬也就是六七十元。记者问如果她看见路人拿了后就扔,是否会去捡,她说不会去捡,“抽不出手来捡”,只能让环卫工或是拾荒者捡。

     一二一大街

    开学季电脑小广告漫天飞

    近期正逢开学季,在一二一大街的多所高校附近,散发小广告的现象就多了起来。

    在一家商场门外,两名自称是大二学生的女子,向过往的路人散发一家课外辅导机构的宣传单。

    虽然该机构没有明确规定一天要发多少宣传单,但是一天下来散发约500份宣传单,报酬是70元;如果拉到一个客户,谈成了可获提成50元,谈不成20元。“平均一天各拉到2个人。”她们称,不会到处去散发,而只是在该机构附近人流量大的地方发,如果有人拿了宣传单后就扔,“看见了我们是会去捡的,不能浪费宣传单,也不能污染环境”。

    在云南大学西门不远处,4名大学男生在散发华硕电脑宣传单。其中一个男生称,如果发现城管来,就把宣传单稍微藏一下,城管走了就继续发,“我们拿得少,很容易藏”。

    据这名男生介绍,发一天的宣传单大概能挣75元,而如果拉到一个顾客可拿提成80元。“一天能拉到好几个,但是买的很少,就一两个。一天下来,就挣100多块。”这名男生说,他不会跟城管发生争执。由于这4名男生的附近有一个垃圾桶,记者未见地上有同类小广告。“我们主要是发给那些想看的,扔了我看见也会捡。

    在一二一大街走访所见,大部分都是电脑或手机专卖店的员工,或是雇来的兼职人员散发小广告,其中很多人都是大学生,在其视线范围内,很少见扔在地上的小广告。但是在视线外,地上就有一些小广告了,不过大多数是路人扔的。

     新闻延展

    发小广告

    要罚经营者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案》),拟对一些常见的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出新的处罚规定。同时,对诸如随地吐痰、便溺,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掷垃圾,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等一些此前已列入禁止范畴的行为,拟提高处罚金额。

    2003年开始实施的《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随地吐痰、擤鼻涕、便溺,乱扔烟蒂、纸屑、塑料袋、瓜果皮核、食物残渣及各类包装物和废弃物,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品将被责令清除污染物,可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在《条例修订案》中,这一罚款额度有了明显提高——如果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塑料袋、食物残渣等垃圾,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掷垃圾,随意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在城市道路、河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拟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城市牛皮癣”一直是市容美化和环境卫生的切肤之痛,沿街发放的小广告也一直是广大市民和司机吐槽的焦点。这一次,《条例修订案》将对擅自散发小广告给予迎头痛击——不仅要处罚行为人,还要处罚经营者。其中拟规定: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擅自刻画、挂贴、喷涂。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的公共场所散发各类经营性广告及宣传品。违反规定将责令清除或者予以没收,并对行为人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都市时报 记者陆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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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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