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配套费”为何死而不僵?

24.03.2016  17:20

    说起来荒唐,尽管“教育配套费”早在18年前就已经被明令取消,但在现实中,它却似乎从未真正消失过。

    眼看孩子9月就要上小学,家住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151号水晶郦城的彭女士,今年初便开始张罗孩子入学的事情。她到属地教育部门了解一下自己的孩子被划在哪所学校,结果被告知:“因所在小区未到教育局进行备案,暂时还划不了学校。”彭女士听后就蒙了:买了新房子,孩子可能没学上?这个消息在小区业主中“炸开了锅”,大家纷纷站出来维权,还写了请愿书,希望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开发商能进行协商,解决孩子们的入学问题。

    关于此事,当事各方说法不一。家长称,小区未备案,是因为开发商未缴纳教育配套费。开发商则认为,只要教育局这边出示正规文件,他们就愿意交钱。而教育局则否认“缴纳教育配套费”一说,称水晶郦城属于新建小区,在小区建成之前,这一区划内并没有住户,所以就没有就近入学的区域备案和划定。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定论,于是孩子的入学问题就如皮球一般被无情地踢来踢去,看着都让人心急且愤怒。

    常理来看,如果仅是未及时备案,那么解决起来并非难事,不至于拖这么长时间。况且,家长和开发商的说法能够形成对应关系,彼此印证。所以,解开困境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叫“教育配套费”的东东。事实上,“教育配套费”并不是一个杜撰的名词,确实存在过,但是早已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桶。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前身)收费司于1998年发布的《1990年以来国家公布取消的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禁止收取教育配套费。也就是说,“教育配套费”已经是一个非法的收费项目。

    这样一来,整个事情就简单多了。至于开发商为何底气十足地表示“见文件交钱”,以及教育局为何态度暧昧,也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因为“教育配套费”这个东西本身是拿不上桌面的,所以只能进行暗箱操作。所谓“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双方角力之下,四处奔波讨说法的家长和面临失学之危的孩子成了被利益绑架的炮灰。

    搜索互联网可以发现,近年来,山东、湖南、陕西等地都曾发生过因为开发商未缴纳“教育配套费”,而导致小区业主的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的纠纷。“教育配套费”的禁而不止、死而不僵,无疑也提醒相关部门,教育乱收费现象仍有进一步清理和彻查的必要。

    进一步分析的话,“教育配套费”的背后,恐怕也不仅是利益诉求,更多的是教育资源不足的难言之隐。按照相关规定,小区达到一定规模,就要配备相应的教育设施。而开发商往往基于节约成本的考量,想方设法打政策“擦边球”。这便会导致小区新入住的业主小孩分流出去,对周边已经相对饱合的教育资源形成压力。“教育配套费”或是双方讨价还价的谈判筹码,其中的无奈也显而易见。

    教育局已经明确表态,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可以就近入学,相信此事最终能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但在9年制义务教育下,居然还会发生家长担心孩子能不能上学的事情,不能不说是相当讽刺的,职能部门当有所反思。(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