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治纪律作风动员部署会

20.05.2017  05:02

5月18 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院机关大法庭召开全省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治纪律作风动员部署会。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和省委、最高法院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全省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治纪律作风作出安排。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主持会议并传达了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会上,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传达了《全省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精神。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敏传达了《关于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等问题的工作方案》精神。

 

会场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以遵从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警为根本任务,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抓实“”这个基础,进一步夯实广大党员思想理论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通过落实“”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先进性意识,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蔚然成风,全省3个基层法院、6名法官、4个党建集体、8名党务工作者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地方各级党组织的表彰;通过 “”与“”的结合,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基本要求的法院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办案和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主持会议并传达相关通知精神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传达有关精神

 

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敏传达有关精神

 

会场

张学群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全省法党风廉政建设实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扎实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专题警示教育、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

会上,张学群院长就全省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认真落实“”“”“”“”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要以肃清相关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流毒影响为重点,从严从实搞好专题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治纪律作风。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专项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落地见效。

张学群院长强调,当前全省法院执法办案任务非常繁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统筹推进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集中整治活动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握好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集中整治活动的进度、节奏和重点。全省法院系统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整治纪律作风活动的实际成效,以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的具体行动,以推进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局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高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厅级干部、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出席会议;省高院全体党员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干警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