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会议合作单位征集通知

08.04.2015  21:16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会议合作单位征集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将于年度内召开会议,现就征集会议合作单位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会议召开的地点,应位于昆明市市区范围内,三星级以上,环境安静、服务质量高,有比较开阔的空间,不易受周边环境干扰。

(二)会议具体需求:

1、时间:2015年-2017年6月、7月、10月和11月。

2、围桌式会议室:小型会议室15间(每间能容纳25人),使用2-4天;中型会议室5间(每间能容纳35人),使用1-3天,以上会议室为同时使用。大型会议室1间(能容纳300人以上),使用半天。会议室位置相对集中。

3、住房:100-150个标间,使用4-10天。一楼能提供多间可灵活使用的会务工作房。

4、用餐:能同时容纳60—300人用餐,并能同时提供清真餐饮。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在符合征集要求的基础上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人事处、监察室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工作组由单数组成,按照各个会议的具体要求,审议申报单位的材料,提出合作建议,报厅领导审批,遴选出的单位作为会议合作方,签订协议,举办会议。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9日;发布网站:云南教育网首页

(二)请参加征集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纸质材料含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星级文件);2、法人委托书;3、申报人身份证;4、报价单(见附件)。

(三)人事处主持召开征集会议。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核验参加征集方身份及申报材料的密封和印章加盖情况,按材料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开启,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启记录、签字,并存档备查。

(四)在开启时,征集材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征集材料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违反有关规定的。

五、征集会议时间

定于2015年6月1日前,在教育厅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征集会议,由征集工作组会同相关处室进行审议,遴选合作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人事处

地  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820、811室(小菜园立交桥旁)

联系人:李楠羲、包  航  

电  话:0871-65102861(兼传真)、65141568

 

附件: 会议合作报价单.xls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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