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6.05.2015  11:04

第5期

                                                                                2015年5月6日

 

按:5月6日,州委副书记、州长李四明同志在全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动员部署讲话,现将讲话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全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州长    李四明

(2015年5月6日)

同志们:

今年3月18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我州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这个方案,是州编办与省编办多次汇报衔接,方案成熟后先后通过州编委工作会议、州政府常务会、州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再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按照省里的要求,这一轮改革的主要任务有3项: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这三方面的任务都十分重要、十分艰巨,而且相辅相成,其中职能转变是核心,机构改革是关键,严控机构编制是保障。省里批准方案后,经过州编办一段时间的精心准备,4月28日,州编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州直部门和四县政府的机构改革工作。在各种条件相对成熟后,我们今天召开全州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下面,我讲5点意见。

第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

大家都清楚,我们推进任何一项改革,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始终是前提、是基础,如果思想不统一,认识不提高,行动就不自觉,落实就不彻底,工作就打折扣。怎么认识这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有四点需要我们准确把握:

一是事关中央、省里的政令畅通。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明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接着2013年9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同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去年6月,我省召开了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纪恒书记(时任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项工作从中央到省逐级推进,一直延伸到州市、到县区,说明这是中央势在必行、志在必得的一件大事,作为我们州、县两级政府,不改绝对不行,改不好、改不到位更不行,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里精神,不折不扣把改革的任务落实到位,这样,中央和省里的改革部署才能得到全面落实,改革的整体目标才能实现,中央和省里的政令才能确保畅通。

二是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者、参与者、实践者,更是推动者,各个领域的改革,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改革,需要我们各级政府来组织实施。所以,必须弄清政府在改革推进中“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清晰把握“不该做什么”和“不该用什么方式做”,这样才能把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有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三是事关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任何国家和地区,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推动经济发展的着力点:一在市场;二在企业;三在社会力量。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组织和引导,创造条件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我们怒江州市场经济发展滞后,现代企业基本没有,社会投资力量弱小,很多现代经济发展的必备的条件我们还缺乏。在这么一个背景下,激发经济深化发展的内生动力,需要我们加快转变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行政效率不高的现状,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动力,为加快发展扫清障碍。

四是事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由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政府工作的重要定位。州、县两级政府,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管理层次,必须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努力建设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动政府组织机构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

第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这次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是处理好“接、放、管”三者的关系。“”,就是把省里放给我们的权力接转放开,把省里下放的职能接好管好,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把州、县两级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放到位,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就让市场去解决,凡是适合中介组织办的事项就让中介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把州、县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不当“甩手掌柜”。具体来讲,就是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要大力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省政府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部署,全面清理现有的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事项,没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决杜绝利用备案、核准、红头文件等形式搞变相审批,消除审批管理的“灰色地带”。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年州、县两级政府都要建立《行政审批目录》,没有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要逐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公开审批信息、优化再造流程、压缩承诺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既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又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

二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策主体合法、决策程序合法、决策内容合法,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强化州政府对县政府的督导督查,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主体、执法重心下沉,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次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特别要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严肃查处一线执法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要减少执法层级,整合优化执法资源。今后,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县政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按属地原则设置在县一级,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不设两支同一类型的行政执法队伍,州政府主要负责对下级行政执法的监管、指导,一般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

三要改善政府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把监管的重点放到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等行业领域,一方面要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要创新监管方式,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谁许可谁负责。要加快州、县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联动审批工作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办理,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第三,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精简、统一、效能是政府机构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要严格在机构限额内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运行机制,把握好“控、调、改”三者关系。“”,就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编制是省里核定的,是个绝对数,变不了;“”,就是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结构一定要合理,该增的要增,该减的要减,一定要符合实际,切合工作需要;“”,就是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机构编制释放潜力,盘活现有的编制,发挥应有作用,既要精简机构、又要增强机关效能。改革的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这次改革,省里核定给州政府的工作部门是30个,涉及改革的内容有10个方面:①将州卫生局的职责、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将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②组建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州旅游局。③将州文化局、州体育局、州广播影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州版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州文化局、州体育局、州广播影视局。④将州粮食局的职责划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州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州粮食局。⑤将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州人民防空办公室。⑥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⑦将原来省里垂直管理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为州政府工作部门。⑧将原来省里垂直管理的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州政府工作部门。⑨将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入党委机构序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保留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州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州政府的工作机构。⑩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牌子。州委志云书记高度重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特别是对新组建和职责划转单位的改革筹备工作,作出了非常具体的指示,州级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这里需要特别明确四个问题:一是新组建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改革工作,由木云杰、杨义山两位同志负责,两个部门的其他副职配合。二是新组建的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的改革工作,由李伍明、普健益两位同志负责,三个部门的其他领导配合。三是州粮食局职责划入州发改委的改革工作,由赵振中同志负责,胡海平同志配合。四是州防空办职责划入州住建局的改革工作,由李志红同志负责,杨镒光同志配合。上述是州里的改革总盘子,各县情况不同,核定的工作部门也不同,泸水是24个工作部门,兰坪县23个,福贡县和贡山县各设22个。一方面,各县政府要严格执行政府机构限额,严禁在限额外自行设立机构,或将现有行政机构设为事业单位。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在限额内各县政府机构设置的形式、名称等,可从实际出发确定,结合本县特点进行改革创新,探索综合设置机构的有效途径,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在改革中,需要把握两点:一是合并设置的部门,人员编制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归并;二是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划转的,人员编制按“人随事走”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州、县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相同或相近的职责,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问题。州、县两级要准确把握各自的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结合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哪些是本级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能,哪些是应该下放的职能,哪些是应该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比如对州、县政府部门中能源管理、职业病防治、药品流通监管等职能交叉问题,要进行清理规范,并通过“三定”规定进行明确和调整;对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要依托州、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要规范机构设置。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园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需要强调的是:比如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州粮食局、州版权局、州中小企业局、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等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不核定领导职数;州城乡统筹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不核定领导职数,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四要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密切相关。目前有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部分行政职能,成了主管部门的延伸;一些本来应该由中介组织解决的事情,仍然依靠行政手段来管理,使行政机关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把事务和矛盾集中到政府身上,造成了政府职能的越位。因此,要统筹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把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有关行政机关,有效解决好行政职权体外循环问题,把属于事业单位的职能和自主权转给事业单位,定位好事业单位自身的职能,发挥好功能和作用。州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抓紧拟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并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要整合同城同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各县的检验检测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泸水县的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要与州级检验检测机构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州妇幼保健院与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为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州妇幼保健院的牌子。另外,要把这次机构改革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统筹起来,在进一步理顺县乡关系、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乡镇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

第四,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新一届中央政府产生后,李克强总理郑重承诺:“本届政府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既是承诺也是要求,我们要坚持以“控、减、调”为手段,严纪律、控总量、调结构,硬化编制刚性约束,确保完成控编任务。

一要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州政府对全州控编工作负总责,州编办要对州级各部门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彻底核查,摸清超编、空编和编外人员底数,采取措施清理编外人员。全州的行政编制不得突破省核定的总额,并严格在核定的编制内配备人员;事业编制要以省核准的总量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对各部门的合理编制需求,在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确保增减平衡。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州财政一律不安排违规设立机构、增加人员的经费。

二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控编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不增加编制,或者是保留现有各县部门编制数不变,而是要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把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好用活,发挥其最大效益。要把机构编制的总体“瘦身”与局部领域的“强体”结合起来,对职能职责重复、弱化、消失、下放或转移的机构及时整合撤并,该削减编制的要坚决削减,该收回编制的要坚决收回。在机构改革中,各县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特别是一把手,要站在全州的角度看问题,不能死抠着部门的小利益不放。我们要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事关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向重大民生保障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县各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基层和一线人员编制。要通过机构职责整合、编制核查、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措施,充分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做到动态调整、增减平衡。这里强调一下,下一步财务人员编制这一块,还有较大的调整空间,比如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包括这次合并的文体广电系统,财务科室该合并的要归口合并,把一些人员编制释放出来。

三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这次改革,中央和省里再次重申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这里,对各部门、各单位超编问题再强调一下,现在四县不同程度存在超编现象,前段时间个别县农口部门的职工已经来到州里上访,如何解决好超编的问题,请各县回去后认真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不能一超再超,盲目进人。今后一定要杜绝“条条干预”的问题,除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外,任何业务部门的文件不得作为审核、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州级业务部门也不得以项目审批、资金支持、考核评比等方式干预各县政府的机构编制事项。要结合全州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吃“空饷”、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五,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统筹考虑我州的工作实际,5月15日以前各县各部门要召开动员会,6月底以前全州要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时间非常紧,各县各部门要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动态,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各县各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成立机构改革工作机构及其工作班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组织好、实施好本县本部门的机构改革工作。涉及职能和机构调整的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确保工作不断、思想不乱、无缝对接、平稳推进,并主动做好职能划转和工作衔接,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决定,带头搞好团结,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顾全大局,自觉服从组织的决定和安排。

二要认真制定“三定”方案。制定好  “三定”方案,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州、县政府所有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州、县编办要认真做好对部门“三定”方案的审核、指导和协调。我在这里特别强调,各县各部门不论是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这次都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集中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政府转变职能取得明显进展,理顺关系取得明显突破,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这次“三定”,要着重把握4条原则: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推进职能转变,正确配置各部门职能;二是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三是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四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整合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三定”后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需要说明的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一个机构几块牌子的机构只做一份“三定”,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牌子的机构不再单独进行“三定”,比如州财政局加挂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在做“三定”时,只做州财政局一份,且不再单独核定加挂牌子机构的领导职数。

三要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凡涉及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实行“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一家行文。这次改革,州一级的机构编制部门已经单独设置,列入党委机构序列,各县也要趁这次机会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做到全州有机统一。从我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我们有的县编委会运作很不正常,一年也不开一次编委会议,一两个人说了算,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希望各位县长引起重视,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前两天的州编委会议研究通过了《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希望各县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机构改革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做好改革方案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拟定、干部配备、人员调整、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机构改革中涉及机构调整、人员编制、资产划转的州县各级单位,必须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财随事转”的原则落实到位,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一是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突击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各县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要坚持集体讨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由编制部门严格审核批准。二是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机构改革期间的一切国有资产的处置,一律由州、县国资委审核把关,再报州、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绝不允许在机构改革期间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三是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评定职称,在机构改革期间,各县各单位,特别是涉及机构合并、职责划转的行政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人事一律冻结。四是严禁违规使用大额资金,严禁以机构改革之名滥发财物,除正常机构运转、工作需要的资金和必须拨付的项目款外,其它资金一律冻结。这“四个严禁”是硬纪律、硬约束、硬任务,从今天起正式启动,一直到全州机构改革完成,希望各涉及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认真领会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大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违纪、明知故犯,在这么一个非常时期往枪口上撞、碰高压线。我们的原则是,哪个单位违反就通报哪个单位,哪个领导干部违反就处理哪个领导干部。州监察局、州人社局、州国资委、州审计局要全程跟踪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同志们,全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怒江发展事业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和组织保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怒江州 发布人:阿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