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昭通市——张登亮任组长

06.09.2017  03:39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昭通市开展督察工作。9月5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昭通市工作动员和汇报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张登亮、副组长徐璇就开展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昭通市委书记杨亚林作动员讲话并汇报了昭通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会议由昭通市市长郭大进主持。

参加会议的有:督察组全体成员,昭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张登亮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针对开展省内环境保护督察作出重要指示。我省成立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初步建立了省级层面的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张登亮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督察组进驻昭通市,主要针对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察,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推动昭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昭通市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等情况。

徐璇指出,在昭通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既是推进地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细致、严谨规范、实事求是地做好督察工作。

杨亚林表示,督察组进驻昭通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对昭通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诊断,是推动昭通市各级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有力指导,更是帮助昭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配合督察、全力抓好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查处整改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追责问责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据悉,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约15天,从9月5日到9月19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信箱和值班电话,邮政信箱:昭通市100号信箱,邮编:657000;值班电话:0870-2166556。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主要受理昭通市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