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卫视:云南省政府稳增长见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

26.05.2015  18:55

          5月21日下午,由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稳增长见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渭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刚、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范涛。各厅结合各自职能对“稳增长”做出了详细解读。

  省人社厅:服务企业谋发展 促进经济稳增长

    人社厅邢渭东副厅长表示,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5﹞25号),省人社厅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迅速制定“稳增长十举措”和“服务企业20条”,着力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企业谋发展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解决企业招工难题。采取省院省校合作等措施,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按认定等次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等措施。

    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助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鼓励企业高级工、技师通过专项培训获取相应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开展创业扶持,充分发挥倍增效应。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园区。

          四是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经批准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录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的,给予就业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给予稳岗补贴。

          五是优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企业水平。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一步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就业、维权服务;通过完善网上服务流程,供可定制的政策和服务推送功能,着力打通人社工作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逐步让企业实现“五个不出门”,也就是:政策咨询不出门、就业服务不出门、办理社保不出门、劳动合同管理不出门、申请政策补助不出门。

        省国土资源厅:保障重点,加快审批,降低成本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刚,在会上详细解读了稳增长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举措。

          一、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特别对7个方面的用地需求予以保障。

          一是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二是健康、养老、环保等社会民生建设的用地需求;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四是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产业建设用地需求;五是滇中产业新区、开发开放实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六是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的建设用地需求;七是扶贫开发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需求。同时,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二、全面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速度。

继续将部分水库工程、不跨州(市)的220V以下电网工程、部分水电站、太阳能光伏电站等13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州(市)国土资源局。

            对不涉及压覆探明矿产资源的,有州(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灵活性,按“总量控制、分期下达、分段考核、动态调剂”的方式进行指标管理。

          建设用地预审报件齐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规划修改报件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省政府。

          三、大力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利用率。

降低征转用地审批成本。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按20%的比例上缴省级财政,其余部分有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自行决定收缴。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

          对因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闲置1年不满2年的,要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对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置的,一是延长动工开发期限;二是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三是由政府部门安排临时使用;四是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是置换土地;六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同时,省国土资源厅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水平。对需要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跟踪服务。

省招商局:开放社会投资领域,2000万专项经费促招商

          省招商局副局长范涛在会上做了发言。为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提升招商引资成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15年4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招商委出台了《意见》,明确从加快签约项目落地投产、保持招商活动密度、放开社会投资领域、加快推进产业招商、制定招大引强行动方案、建立市场化招商激励机制、培育招商引资增长点、加快简政放权步伐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稳定全省招商引资增速,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加快签约项目落地投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提出了对在项目推进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通报机制,严格问责,要求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跟进重大招商项目建设、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意见》提出,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扩大外来投资领域。一是各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引导政策,推出一批PPP项目试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领域。二是鼓励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以增量投资、购买股权、股权置换等方式与国有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三是鼓励境外资本以并购、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模式投资我省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2015年社会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聚焦新材料、石化、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汽车、电子信息、旅游、高原特色农业、养老健康等产业,加大对产业项目开发和储备工作的资金扶持,尽快推出一批特色优势明显、要素配置齐全、建设条件良好、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招商项目,确保二季度新推出100个、新签约100个、新开工100个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产业类项目年度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占全省外来投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为促进招商,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从省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2000万元,用于市场化招商、政府购买服务招商及产业招商项目开发,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充分调动异地驻滇商会、外埠云南商会、境外商务代表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委托其制定产业链招商整体解决方案,实施专业化招商。5月18日,省招商委办公室出台了《云南省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对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的落地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每1亿元给予1万元奖励。

        《意见》还提出从三大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培育招商引资新的增长点。一是要抢抓国家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节能环保、旅游休闲、住房、文化教育体育等6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机遇,加大消费领域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力度。二是要围绕我省推进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和规划,着力引进一批新型工业、文化旅游、城市综合经济、现代服务等优质项目,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对产城融合的支撑作用。三是要加大对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招商引资的研究和推动,积极发展“互联网+”等新兴商业模式,推动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据悉,其他相关单位也将陆续提出稳增长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行动举措。香港卫视将持续关注相关信息。

出处:信息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