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式更名为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17.11.2016  23:32
 

德宏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式更名为

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德宏州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经第七届德宏州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将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加挂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解调办公室牌子。更名后的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原有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六项工作职责,分别是:1.为州委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2.对州委出台的政策、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3.对州委聘请的法律顾问团队(专家库)进行管理;4.对州委机关和国家政权机关中的党组织依法执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县(市)党委依法执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督促,对违法或内容不当的党委文件进行纠正或撤销,对不合法行为进行更正等。5.作为州委对应州人大相关立法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参与人大立法工作;6.承担州委其他的涉法事务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