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细则

08.12.2016  10:03
    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文化与体育管理方式,切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云南省普洱市近日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细则》。

      细则中明确了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 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提升文化治理能力相结合,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二是明确政府主导,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坚持与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坚持与完善文化体育管理体制相衔接,制定市、县(区)协同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和管理规范。

      三是培育市场主体,丰富供给内容。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社会化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相结合,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四是立足群众需求,创新购买方式。 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五是规范管理程序,提高服务效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规范购买流程,稳步有序开展工作。坚持风险和责任对等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关系,严格价格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