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提10项措施 落实“放管服”改革

02.07.2018  17:46

6月29日,记者在中国科学院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中科院高度重视落实“放管服”改革、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工作。为落实今年两院院士大会精神,中科院在科研项目管理、资产财务管理、人才计划管理等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建立绿色通道的10项具体改革举措。

践行“放管服”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我们通过卓越创新中心、创新研究院、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四类机构建设,初步实现了分类定位,下放和‘让渡’了部分管理权;通过院机关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和管理流程,大幅度减少了对微观科研活动的干预。”中国科学院党组成员、秘书长邓麦村表示,近年来,中科院在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中,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完善院所两级治理结构,充分保障科研和管理自主权,大幅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他介绍,在落实“放管服”改革实践中,中科院在科研项目管理、资源配置、人事制度、科技评价等方面,均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科研项目管理中,中科院精简管理层级,下放财务管理权限;在资源配置中,全院财政投入的70%直接配置到研究所,并开展了基本科研费稳定支持试点;在人事制度方面,中科院下放岗位管理权限,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在科技评价中,中科院建立了重大产出导向的评价体系,实行了人才分类评价。

邓麦村表示,从总体上看,中科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带动了全面深化改革,有效激发了创新活力,支撑了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重大成果产出。

10项新举措 落实改革建立绿色通道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介绍,中科院提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建立绿色通道的10项措施,集中在“项目、人才、经费”管理等三个方面。

在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管理方面,中科院提出,一要简化立项审批程序,将先导专项立项的院长办公会审议程序由原来的2次合并为1次,缩短立项周期;二要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进一步简化先导专项预算申报书内容,重点进行合规性审核;三要优化财务验收,合并开展底层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允许在专项执行期中增加6个月的合理准备期;四要建立立项咨询论证绿色通道,对已取得产生广泛影响重大研究成果的专项,免除立项咨询论证环节;五要建立中期检查绿色通道,对项目执行期间取得产生广泛影响的重大研究成果的专项,免除中期检查的评审环节,仅提交自评报告。

在资产财务管理方面,中科院提出两项新举措:下放800万元以下资产使用和处置权,对800万元以下的资产使用和处置权全部由法人单位决策和审批,报院备案;同时将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推动财务流程的网络化和自动化,为科研人员报销提供更快捷服务。

在“百人计划”管理方面,中科院推出了三项措施:首先,优化“百人计划”项目管理,清理科技人才领域“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突出现象,取消原有的“百人计划”项目的A、B、C分类,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条件给予差异化支持;其次,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由用人单位结合院规划的重点领域方向,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需求,自主设置岗位招聘人才;最后,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适当放宽项目申报条件标准。

谢鹏云表示,下一步,中科院将把“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每一项改革的具体目标,把科研人员满不满意、受不受益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让科研人员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潜心科研和自由探索。与此同时,中科院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推进督导检查,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