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强调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核心任务和重中之重

04.08.2017  03:05

8月2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豪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他强调,要抓住机遇,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核心任务和重中之重,增强经济发展持久动力和活力。

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阮成发,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秀领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三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三十七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的汇报》《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方案》《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大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要持续用力推进,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带动全局;要更加注重改革方案、改革落实、改革效果协同,聚焦目标发力;要强化改革督察,抓好问题整改,提升督察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

会议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关系长远的攻坚过程,也是十分紧迫的现实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整体统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广度和深度上实现全面提升,加快我省经济结构优化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要坚决防止去产能反弹,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推进去库存、去杠杆,指向明确降成本,积极主动补短板,紧密结合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取得更大进展;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打好高原特色农业这张牌;要强化创新引领,把创新驱动贯穿一、二、三次产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深化体制机制等基础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会议指出,要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严格执行减费降税政策规定,扩大降成本整体效率和效益。要积极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完善政策配套,加强资产监管,增强转企改制单位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会议书面审议了《云南省改革督察问效情况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