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改革要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16.10.2015  11:42

昨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紧迫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责任、积极作为,重视基层探索实践和基层改革创新,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各项改革任务。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豪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调了基层改革创新的重要性,进一步指明了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的路径,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方法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加强政策配套,形成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的合力,最大限度调动地方、基层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中央审议通过的重要改革意见,要紧跟中央步伐,研究制定好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送审稿)》、《中共云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送审稿)》、《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送审稿)》、《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送审稿)》和3个配套文件,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玉溪市商业银行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体方案(送审稿)》,同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会一层”管理架构。

会议指出,专题询问的目的是推动党委重大部署的落实,推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的开展和难点问题的解决,让人大监督更加有力。省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要进一步规范专题询问的程序、现场问答的组织方式,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措施,建立健全专题询问的责任落实机制。要积极拓展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将涉及专题询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一府两院”要按照规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做到有问必有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要成果,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复杂,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是我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遵循工作流程,严格照章办事;要根据《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拟定实施意见,同向发力、推进工作;要注意收集和汇总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各州市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参照《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机关是党员最集中、执政骨干最集中、权力与责任最集中的地方。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机关党建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一要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要突出法治思维和制度约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四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逐级分解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责任主体意识。五要构建全省上下联动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省直机关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州市机关工委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部门要把机关工委作为抓班子、抓队伍建设的重要帮手,带动和促进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会议强调,改革和完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严控新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转移支付”的要求,在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要切实转变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方式,省级只分配专项资金和强化监管,切实将项目分配权交给地方政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都要实行因素法分配。要强化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把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从原来的分资金、定项目,转移到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全过程管理上,转变到抓跟踪、强监管、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上。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帮助化解制约改革发展的难题和困难,确保综合改革目标如期实现。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综合改革,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会议指出,筹建红塔银行,是省委、省政府深化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合作的重要成果,是培育壮大地方金融机构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金融平台。筹建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好增资更名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玉溪市委、市政府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计划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按期完成增资扩股暨更名工作。新成立的红塔银行要按照“立足滇中、服务云南、辐射周边”的发展定位,认真制定科学周密、务实高效的企业现代发展战略。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帮助力度,确保筹建工作平稳有序。

会议强调,今年各项改革任务已经进入冲锋冲刺、决战决胜的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使命感,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逐项压实抓细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程抓改革的工作责任,做到改革事项、牵头领导、责任主体、推进举措、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六个明确”,构建常态化督查机制,扎扎实实推进20项重大改革事项,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各项改革任务。同时,要科学谋划明年及“十三五”时期的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好自主改革探索工作,不断提高“十三五”改革部署的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可落实性。

会议强调,中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为我省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中央改革方案同云南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坚决破除利益调整中的种种阻力,强化推动改革落实的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实践,大胆改革创新,把改革落准落细落实,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更好造福各族群众。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云南日报 记者 张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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