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制度成本 释放改革红利---云南人社系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24.10.2016  17:19

降低制度成本 释放改革红利

-云南人社系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云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着力推出30条“放管服”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举措涉及就业创业、社保改革、职称改革、人事管理改革等,随着这些改革举措的落实落地,将进一步降低制度运行成本、释放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民生。

据了解,省人社厅非常重视简政放权工作,超前部署,主动作为,突出抓了简化行政审批、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明确责权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据介绍,截至9月末,行政审批事项由21项精减至5项,精减了76%。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了171项,精减了28项。在全省111个县、12156个行政村开展了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设工作,初步实现了人社业务“五个不出村”的目标。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对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日益显现。

此次下发的“放管服”改革方案是提升人社部门治理能力的关键一招,是人社部门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简政放权,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改革红利,惠及民生大众。据了解,云南人社厅“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结合“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到位”以及社会需求等改革因素, 通过取消下放一批、优化提速一批、强化监管一批, 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坚持“”到位,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下放或取消6项审批权限,放活用人主体、放活人才。 即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或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权、下放省级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职务管理权限、下放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权限、下放人才机构年检权限、取消省级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二是优化6项审批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基层和群众。 即做好人社部下放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承接工作、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精简“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审批”事项程序、精简“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事项程序、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分配自主权等。通过优化提速,以上事项办理时限最长的缩短了1个月,最少的缩短了5个工作日,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取消或下放5项职能,降低门槛,促进“双创”。 即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证书、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审查、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我省取消的20项就业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将行业企业特有工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下放由行业企业组织评价、将高级工职业资格以下权限及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一并下放州市管理、发放。 四是优化3项工作,增强“双创”活力。 即进一步优化“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推进园区人社工作服务站建设、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实施“一县一品”创业帮扶精品工程,为“双创”提供快捷方便的 “一站式 ”、 一条龙 服务。

坚持“”到位,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通过 规范 享受政府经费补贴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定期评审、退出机制和州市定额管理制度; 深化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拓展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渠道,下放案件办理权限和案件协查权限,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完善 提前退休核准权限监管措施等进一步发挥人社部门的监管的职能,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到位,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通过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和政务公开、限时办理,实施“互联网+益民服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升办事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为推进改革举措的落实落地,省人社厅制定了严格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放管服”改革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放管服”改革来检查“两学一做”的效果,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向省第十次党代会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