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推动落实 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18.04.2017  18:42

      4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召开,会议提出,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孟建柱、陈豪同志的要求,把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如期完成中央、高检院、省委确定的改革任务。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要履行好抓改革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研究、来落实、来推进,做到亲力亲为抓改革,敢于担当破难题。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的要求,一要抓思路,对检察职业保障、经费保障等攻坚难度大、影响面广、关系检察人员切身利益、关系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改革任务要亲自上手、负责到底,务求见到实效,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要抓调研,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调研,摸准情况,更好地把中央精神与基层实际结合起来,对一些涉及检察人员切身利益、基层高度关注的改革政策,要科学论证,使改革方案更有底气、更接地气,更有操作性;三要抓推进,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解决好改革协同问题,使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配套的各项改革精准对接、协调有序;四要抓落实,系统梳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对照改革任务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尽快逐一解决;五要抓督导,把改革督察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以督促行、以察问效,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精准落地。
      李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要坚持以过硬作风推动改革落实见效,一要强化改革担当精神,不等不靠,对省委、省检察院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旗帜鲜明抓落实;二要做好实化细化工作,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抓紧细化分解改革要点,落实好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全程跟进抓改革;三要调动各方改革积极性,把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层层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出成效;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到位、不担当、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要严肃问责。
      李宁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正确处理好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关系,在抓好改革推进的同时,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检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用改革带动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确保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检察工作在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朝峰就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工作作安排部署,要求重点抓好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的管理、做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加强推进三类人员职务系列套改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抓紧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正确对待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等七项工作。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朱春莉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精神。
      据了解,去年7月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有序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分三批共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3148人;各级院均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及系列配套制度,并按照新的办案模式开展司法办案工作;全省三级院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认定工作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工资按新的薪酬标准于今年1月份逐步兑现,检察职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与省法院、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先后会签了经费省级统管、资产管理、罚没收入管理等系列配套文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均已实现省级财政统一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权责明确、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在各试点单位逐步建立,办案部门人员得到进一步充实。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司改的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分州市院检察长、分管司改工作的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