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改革台账,逐一落实重点任务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进展

04.08.2015  13:01

本报讯 云南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坚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云南省环保厅在深入学习领会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坚持把中央、省委及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讲话精神、指示要求与全省环保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认识到位、领会到位、贯彻到位。在先后3次征求相关厅局的意见后,认真梳理和研究提出了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要点和改革台账,确保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在此基础上,云南省环保厅对照省委2015年度改革要点和工作台账中上半年涉及的两项改革事项,加强指导督促,逐一抓好落实。

云南省环保厅起草、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30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从全面推进环境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合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5个部分共1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为全省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依据。

5月27日,云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的《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为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财政转移支付提供了政策依据。

当前,云南省环保厅正在对照下半年的两项改革任务,组织起草《云南省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配合省发改委起草《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

同时,云南省环保厅还自加压力,结合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启动了修订《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编制《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草案)》等工作。

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