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改造城市棚户区惠及300多户居民

02.06.2015  11:05

      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亚林)“老城区改造一直是老城区居民最为关注的一件大事,是老城区居民多年来最大的期盼。拆旧建新,政府还有3万元补助。我家也涉及到一处危房改造,现已完成拆除,我要积极做好居民思想工作,配合政府做好这项惠民工程。”弥渡县弥城镇文笔社区中和街街道小组长朱玉芬满脸洋溢着喜悦。
      为解决县城老城区居民住房条件差、房屋安全质量低的状况,切实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弥渡县于2014年10月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把县城东街、光明街、文新街、中和街、前进街329户居民列入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包括危房拆除重建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该项目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到位74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81万元,按照临街面建筑、临街面以外建筑两大类,分为5个等级补助标准,最高给予改造居民3万元补助。同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给予改造拆除重建户最高30万元贴息贷款支持,帮助居民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目前,已完成棚户区改造协议签订340户,完成房屋拆除36户,其中,临街铺面31户、住宅拆除5户,116户居民开始放线施工。同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招标,陆续进场开始施工,年底前竣工。
      弥渡县城年代久远,城市文化独特。为延续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空间脉络,弥渡县坚持“内部步行循环,外部车行环通”思路,投资1000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石板铺筑步行街道、给排水系统安装、亮化绿化美化,恢复老城区重要历史建筑,保持青瓦白墙、坡顶山墙、披檐腰线、木质门窗的建筑风格,保护老城区街巷格局和民居风格,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