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积极筹措12.93亿元资金全力支持全省开展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

08.10.2015  10:4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2015年,云南省财政厅积极筹措12.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72亿元,省级财政资金3.21亿元),比上年增加2.55亿元,增长24.57%,为全省进一步推进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 安排3.05亿元专项资金开展临时救助,建好社会救助“首诊窗口”。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下达了1.52亿元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省级按照1:1配套的要求,及时配套了1.53亿元,继续对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罹患重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以及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并为全省建好救急救难“首诊窗口”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2015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703.43万元,救助83143户困难家庭,共计救助167091人次。

二是 安排9.88亿元专项资金开展医疗救助,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下达8.20亿元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省级及时配套1.68亿元(其中8000万元作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继续对低保群众、特困供养群众、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或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实施医疗救助。2015年1至7月,全省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8007.41万元,共计救助2764990人次。

三是 重点设置8000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全力保障“救急难”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2015年,省级财政专门安排了8000万元,重点用于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将儿童白血病、妇女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等22个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