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交流平台 加强良性互动

18.12.2014  14:17

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探索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良性互动的法律关系,搭建法官与律师正常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庆祝第一个宪法日系列活动中,召开了首次“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座谈会”。

 

 

 

座谈会上,来自楚雄城区14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与中院领导班子、法官代表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改进法院工作、搭建法官与律师正常交流的平台提出了意见、建议。

楚雄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宗根在座谈会上说:法官和律师是维系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角色,虽然身份不同、职责不同,但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一员,已成为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两大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加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楚雄中院收集到了“搭建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的有效平台”的建议,中院正在整改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意味着一切案件的争执都要到法庭,希望律师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进改革,构建一个以法院为中心的诉讼格局,从而进一步助推司法公正。刘宗根说,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只有正确看待和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才能推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法官的职业特点表现为中立性、独立性、被动性、终极性、权威性;律师的职业特点则表现为偏袒性、权衡性、服务性、主动性。而现实中,为保证司法公正,法院系统出台了很多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和禁令,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了“防火墙”和“隔离带”。这些制度和规定所禁止的是法官与律师不正当的交往,有利于保障法官队伍的廉洁性、保证法院裁判的中立性、维护司法权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常工作交流造成了障碍。在庆祝首个宪法日活动中召开法官与律师座谈会,一方面是想当面倾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的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想以此形式为加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做些探索。

与会的律师代表们发言踊跃,一致认为,法院召开法官和律师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对宪法精神的尊重,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尊重。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我州的执法环境越来越好,律师的执业环境也越来越好,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表示肯定。律师代表们对改进法院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也指出了个别法院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基层法院安检不文明不规范、个别执行人员态度消极、诉讼保全乱收费、立案难、调证难等等。中院领导就律师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对确实存在的失误立即进行了查实整改。

最后,代理院长刘宗根表示,今后将借助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比如相互协助开展法官、律师评议活动,相互通报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开发利用法学教育资源,互派专家开展培训、研讨活动,探讨研究共同关心的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提高法官和律师的业务能力,举办有关联谊活动,以此不断增进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工作互联、资源共享、载体互融。

(作者单位: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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