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四家法律援助机构十七位先进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22.10.2016  02:38
  司法部9月29日下发《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昆明市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临沧市法律援助中心、曲靖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德宏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威信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玉溪市峨山县司法局化念司法所、昭通市巧家县蒙姑法律服务所、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法律服务所、红河州个旧市残疾人联合会;肖静、杨恩丽、王荣江、戴继永、江勇、 董灿斌、达瓦、苏燕、浦仕俊、张林峰、康保坤、王勇、钱金华、陈家华、张和平、冯育贵、桑邓益等获司法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