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司长林溪调研我省法律援助工作

26.07.2016  03:02
  7月20日-22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司长林溪一行4人到我省对《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法[2015]37号)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活动。7月21日在实地调研昆明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后同省厅、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展开座谈。
  林溪副司长在听取汇报后,对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这意味着中央领导已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中的重要性,已经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到了重要日程,我国法律援助的春天已经到来。《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出台就是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的最有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该意见作为近段时间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她指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克服了经费短缺、办案律师资源不足、硬件设施较差等困难,取得较好工作业绩。云南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国是开展较好的,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方面,不但积极争取全国第一家出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而且还结合云南的实际在该实施意见中突出了不少亮点和特点。下一步就是要要求各州市抓紧时间,没有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的要尽快出台,没有着手具体贯彻执行的要积极行动起来。
  她强调,云南已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要在十三五规划中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援助立项工作。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要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要加大对旁听案件和案件办理过程实时跟踪的工作力度。各地,特别是县一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便民服务窗口或者大厅的建设,要尽可能的设置在一楼和临街地区,方便当事人和身体有残疾的当事人及时便捷申请法律援助。“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在云南的运作,要抓紧时间,积极采用“互联网+法律援助”的模式,尽快建设简便、快捷的12348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对社团组织和各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
      座谈会后,林副司长一行实地走访了昆明市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五华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走访了大理州司法局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大厅、大理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大理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大理州法律援助中心大理州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大理市大理镇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