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税八项措施推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

13.03.2015  22:02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云南省地税局把加强小型微利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践行“双成绩”(依法收税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双遵从”(纳税人要遵从税法,税务机关也要遵从税法)、“双同等”(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同等重要)治税理念紧密结合,及时采取八项举措,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贯彻部署。国家政策文件下发后,一方面积极与财政、国税等部门联系,联合转发了国家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相应工作领导机构,认真研究出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向各级地税机关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创新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宣传。以全国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以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咨询台、LED电子滚动显示屏、宣传栏、12366热线、税企QQ群、短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向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全天候动态咨询服务;通过云南省广播电台的“四位一体”金色热线节目着重宣传了小型微利企业新政,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以全省地税系统“蹲企服务”活动为平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服务,送政策上门,帮助纳税人释难解惑,确保政策宣传不留盲区、家喻户晓。

三是多措并举,优化提升纳税服务。进一步转变管理思路,树立“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理念,做好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通过电子税务局推行等措施,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简化报送资料、压缩办理时限,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破除障碍。

四是抓住重点,全面规范税源管理。从规范和加强日常征管入手,为小型微利企业新政落实打下基础。一方面,通过征管系统比对,进一步厘清小型微利企业管户和税源状况,做到“四个心中有数”:对小型微利企业管户数量要心中有数;对符合条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心中有数;对实际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心中有数;对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心中有数。另一方面,规范预缴申报和完善后续管理,强化政策辅导,规范预缴申报,做好政策效应分析。

五是突破难点,深入开展问题排查。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行中纳税人享受积极性不高,受惠面比例较低的问题,专门组成调研组,选取不同基层单位开展了全面调查和摸底,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方面入手,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掌握政策落实难点、要点,为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打下基础。

六是科技支撑,积极引入信息管理。按照“征管强税”的思路,对云南地税纳税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调整。在网络申报系统中实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提示、计算、记录、统计”一体化,即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判定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系统中进行提示并自动计算填列税收优惠栏次,变被动接受纳税人申报为主动给予以政策;如有选择主动放弃的企业,企业填写声明后系统自动进行记录。整个流程做到了“无缝对接”管理,实现了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有效融合。

七是上下联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部门“纵横”实时沟通,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全程监控。做到“三个抓好”:抓好上情下传。上级业务部门通过FTP等路径及时政策口径和工作安排进行传达;对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情况实行“每日通报”制,以督促各地及时进行催报催缴和政策辅导;抓好下情上报。通过电话、微信群等及时反馈各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加以解决;抓好部门联动。在政策推行中,由税政牵头,科技、运维、征纳、督查等多部门全程参与,从政策宣传、系统开发、申报管理、数据统计、监督考核各个环节实现了有效衔接,确保了政策推行的成效。

八是内外并抓,强化监督管理考核。采取“层层延伸、重点督查”的方式抓好督促落实,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纳入对各地的绩效考核指标中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行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大实时监督力度,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列入2014年专项督查任务,采取明察、暗访、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工作进行及时督促,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能力及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

通过上述各项举措,云南地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从2014年截至2015年2月份征期结束,云南地税有43,721户小型微利企业,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2,776.42万元,惠及面高达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