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四措施 加强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

11.08.2015  19:36

为进一步加强马龙县规模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马龙县畜牧兽医局积极行动,采取措施,确保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和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政策。

二是落实补助资金。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县、乡(镇、街道)两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认真审核上报,并积极协调财政支持,按照每头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80元的标准,及时兑现补助,有力调动了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广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定和有关补助政策,认真检查无害化处理责任书或承诺书签订情况、无害化记录填写情况、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等。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与规模养殖场签订畜产品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