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三措并举,抓好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

30.11.2017  20:09

为认真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按照省品质办工作部署要求,楚雄州深入组织开展了省、州、县三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省州县三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是贯彻落实质量强州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展示全州各行业品牌和质量工作的重要载体。楚雄州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由强州办负责组织创建工作,制订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楚雄“质量走廊”州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动员各县市和强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二是突出实效、抓好创建。在创建工作中,楚雄州突出实效、强化宣传,印发了《楚雄“质量走廊”州级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楚雄“质量走廊”州级示范单位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州政府对各县市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省州县三级创建成效显著,共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1家(其中2016年3家、2017年8家)、州级示范单位30家、县级示范单位67家,争取到省级创建补助资金33万元。

三是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创建工作严格坚持标准,确保创建质量,要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以品牌打造和质量提升为目标,必须做到有品牌和质量工作永久性宣传标语、有创建工作资料汇编、有品牌和质量工作宣传展板、有品牌和质量工作宣传介绍视频;有展示单位品牌和质量建设成果的固定场所。在实地核查中,核查专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坚持原则,公平公正,保证实地核查结果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