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08.11.2017  15:58

为贯彻落实2017年5月12日阮成发省长到省卫生计生委调研时关于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有效解决医务人员不足的指示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2017年我省将实施100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列入了省政府惠民实事,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按照每个乡镇卫生院10万元的标准下达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资金,共计下达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000万元。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指南(试行)》和《云南省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在实施省政府惠民实事开展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中,认真对照指南要求,从规范标识标牌、规范科室诊疗流程、规范临床及医技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诊疗制度建设、强化重点科室建设和合理配置设施设备等方面入手,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和流程优化的乡镇卫生院。目前,我省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已达到了95%左右。

二是扩编增量,充实基层卫生人员队伍。针对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长期不足的问题,在明确机构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责的基础上,我省认真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标准,按农业人口数1‰左右比例核定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并进行总量控制,规定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不低于1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全部落实到位,共核定事业编制43195名,比标准执行前增加事业编制11272名。全省乡镇卫生院在编在职人员30093人,比“十一五”期末的24029人增加6064人,增长25.24%,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341人,比“十一五”期末的20801人增加5540人,增长26.63%,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充实。

三是实施科教兴医战略,优化基层卫生队伍结构,以各种形式培养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及城市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通过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和开展全科医师特设岗位试点工作,解决了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问题,优化了基层卫生队伍结构。招聘了46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持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年下派1314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到73个重点扶持县的438个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服务一年,2017年下派到乡镇卫生院的1314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于5月底前已全部到位,基层乡镇卫生院专科能力建设和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四是开展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国家要求2017年继续实施开展了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印发了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了全省会议和全省农村中医药现场工作会议。建立了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提升工程主要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并纳入各年度政府工作目标、卫生和医改工作目标,层层督促检查、层层推动落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开展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适宜技术推广以及中医基本条件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各地也多方争取支持,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实施了一批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省93.9% 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国家提升工程要求的中医药服务,超过了国家提升工程所提出的90%的目标任务。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得到加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常规实用的中医药设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免费培养了710名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学生,建设了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训了 734名县级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630余名基层中医人员参加了全科岗位、转岗培训,对全省1.2万余名乡村医生实施了中医药基本知识与及技能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到22.04%。目前,全省94.1 %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 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凸显,中医药服务成为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一大亮点。

五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卫生人员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了乡镇卫生院政策性绩效工资改革,全省乡镇卫生院人均工资水平由绩效工资兑现前的每年24923.56元增加至30558.63元,增幅22.6%。完善建立激励性收入分配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策性绩效工资,打破现有分配比例,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性基金和奖励性基金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40%,其中,奖励性基金的比例提升至30-50%。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支结余中可以提取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原则上奖励基金提取比例为40%左右,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为10%左右,具体提取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奖励基金根据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励基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可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进行管理,奖励性绩效总量由各县(市、区)实行动态调整。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食堂、活动场所等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维修、运行,以及职工集体福利待遇等。提取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的收支结余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亏损、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设备更新等发展性支出。有效地调动了乡镇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打破了乡镇卫生院吃“大锅饭”的情形,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乡镇卫生院扎实开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2017年我省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为确保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云南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参考指标(试行)》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并对各地遴选上报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层层把关审核和实地督导,并经过公示后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参加全国2016-2017年度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遴选。2017年度我省有185个乡镇卫生院目前经国家审核和复核后初步确认获得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

七是加快推进“补短板、强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提升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三十八字卫生工作方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按照中央提出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工作思路,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经研究决定,成立了“补短板、强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实施推进、管理监督等各项事宜进行研究审定,全程指导并管理监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目前,全省卫生补短板项目共107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00个,妇女儿童医院7个),总投资2777172万元;计划一期(2016年)实施30个项目,总投资1042502万元;计划二期(2017年、2018年)实施77个项目,总投资1734670万元。截至2017年9月,已开工建设68个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开工建设28个,二期项目开工建设40个。

来源: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