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志胜: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出新成效

29.03.2016  16:57
形成共识 强化责任
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出新成效


——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志胜

(2016年3月28日)
 
同志们:

  在刚刚结束的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各位代表依法行使权力,认真审议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其他报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今天,我们召开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成绩,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责任,形成共识,确保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出新成效。

  刚才,会议表彰了9家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1家督办工作先进单位,9名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和1名督办工作先进个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洪维智同志就如何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讲话,对政府部门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请各承办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总的来看,市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年比一年有成效,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在此,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同志委托,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关心支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向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默默奉献的工作人员致以诚挚问候!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2015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职,通过调研、走访、视察、联系群众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意见114件。市人大常委会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发挥地方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渠道,把服务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出高质量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关键环节,把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交办制度、建议督办制度、办理意见反馈制度,提升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过程,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步提高。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总结部署会,常委会领导亲自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及时下发通知,对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坚持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五定”方针,把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承办人员、明确步骤方法。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各承办单位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制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完善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登记、批办、承办、督办、协商、成文、寄送、归档8个步骤,力求做到认识到位、程序到位、督办到位、协商到位、解决到位、把关到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工作原则,把协商对象涵盖到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把协商规格提升到单位领导层面,运用传统通信方式、现代信息通讯技术进行沟通,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的协商,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商谈对策、办后征询意见,最大限度地增进理解、达成共识,在“提”、“办”、“督”互动交流中不断拓宽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法不断创新。 各承办单位不断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法和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方案,在创新办理方法、提高办理效果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有的承办单位把建议作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宝贵资源,充分吸纳代表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有的承办单位主动把办理工作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主动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资料,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听证、论证或咨询,使部门工作置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落实了代表知情知政权,办理工作透明度大大增强。有的单位通过承办代表建议,深入调研、加强研讨,不仅推动了部门工作发展,而且为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了依据,为拓展部门工作思路提供了帮助。有的承办单位坚持建议办理全过程与代表沟通,有的承办单位坚持续办续复制度,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市水务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还规范填写了《建议面商登记表》,力求做到有据可查。

   (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不断强化。 市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列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一是强化审议监督。年内认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二是坚持重点督办和全面督办相结合。实行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委室负责督办的机制。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确定19件重点督办的建议,办理成效明显,代表满意率为100%,起到了引领示范的作用。三是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各督办委室定期、不定期对建议承办单位进行走访、调研,掌握办理进度,跟踪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全局的发展建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重点催办、重点督办;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跟踪督办,直至代表满意或表示理解为止;对一些难度较大的建议,及时召集和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对于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件件落到实处。

  总之,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市委的要求、离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建议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办理实效和问题解决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在今年的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98件,其中财政经济类17件、社会事业类23件、农林水类18件、交通城建类29件、环境资源类4件、民族宗教类2件、民主法治类2件、公安司法类3件。经初步分析,今年代表建议出现了新的趋势和特点,代表所提建议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一是涉及面广。建议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改革开放等方面。二是更加关注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扶贫攻坚等。建议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发展养老、教育、医疗、民主法治、公安司法等社会事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等内容。三是代表提建议热情高。虽然建议数量有所减少,但建议质量不断提升,办理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大家要以此次交办会为契机,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力做好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自觉。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有关部门要虚心接受、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是各个阶层的代表。他们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就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是送上门来的社情民意和对策办法,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有力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虽然,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反映的只是一个局部、一个层面或者是一个具体的问题。但千万不能认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水平低、层次低、范围小,因而产生对办理工作认识上不足、思想上懈怠、行动上迟滞、措施上不力、落实上随意的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主动认领代表建议,全力以赴做好办理工作,进一步赢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更好地改进和推进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

   (二)用心办理,真正提高解决率。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用心办理。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找到解决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办法,切实改进工作,使办理工作从“文字答复型”逐步向“问题解决型”转变,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办理代表建议,不是为答复而答复,关键要解决问题。代表提建议的目的也是要解决问题。要建立完善建议办理前与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会商、办理中与人大代表沟通、办理后向人大代表反馈的面对面办理机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要求,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形成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在答复代表前,要先征求代表意见,取得共识,增强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可行性,并真正解决问题。

   (三)诚心答复,确保代表满意。 代表建议办得好不好,不仅要看答复格式是否规范、回复时间是否合乎法定时限,更重要的是看代表对答复反馈是否满意。要坚持面对面地向代表答复建议办理情况,防止“文来文往”的简单答复方式,真心诚意地向代表请教,讲清楚办理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认可与支持。要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对能够办理的,要制定措施、拿出时间表,尽力而为、办到最好;对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时机还不成熟,需要延后办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或完全不具备条件的,要向代表说清楚原因,赢得代表的理解和包容,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代表的满意就是建议办理工作的最高标准。对于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承办部门要耐心细致、面对面地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代表的意见,搞清楚代表不满意的原因。如果是政策没有说清楚的,要加强政策解读,继续详细地向代表阐释,直到代表完全明白为止;如果是调研不够、问题没有搞准的,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弄清楚。情况清楚以后,能办不能办,都要反复征求代表意见,反复论证、反复说明,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2015已答复的代表建议中有9件今年又再次提出,我们与代表作了联系了解,代表们的理解是,对相关部门的答复意见是满意的,但事关民生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不能停留在书面承诺和解释上,关键是要看到解决问题的举措和行动。再次提出的目的就是希望真正引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使问题能逐步得到解决。

   (四)加强督办,确保办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各督办委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强化人大监督、部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重点督办、视察督办、审议督办、评议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力度,切实促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国家机关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也是国家机关发挥和行使职权的重要职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水平,为推动临沧跨越式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