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以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调查工作为契机 促进环境监管 改善环境质量

17.11.2015  17:51

盘龙区以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调查工作为契机 

促进环境监管 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昆明市环保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盘龙区环保局立即启动此项工作,对辖区25家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展开调查,并认真填报《云南省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信息表和汇总表》上报昆明市环保局。在日常工作中盘龙区环保局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对辖区排污企业及单位进行管理: 

一是建立持排污许可证单位基本信息电子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标准和要求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予验收、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坚决防止发达地区淘汰落后生产技术、设备和已经关停的企业向我区转移;三是不断加大对企业“三废”治理、处置、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四是执行好建设项目及各类(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资源利用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三同时”合格验收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