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举办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及业务培训班

16.05.2016  18:00

2016年4月28日至29日,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大理剑川县举办了全省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及业务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分管排污收费的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负责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的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传达了“全国2015年度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汇审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参照国家的考评方案,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对全省16个州、市2015年度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汇审考评,重点对云南省2015年度参加国家汇审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查找,分析研究和制定了改进措施。培训期间还对国家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报送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下一步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数据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进一步分析了全省排污费征收工作形势,各州市对本地区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与会的各州市分管排污收费的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查找了各自存在的问题,均表示要高度重视排污费征收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认真抓好落实,杜绝排污收费工作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健全和完善排污收费规范化建设。

根据国家要求,还对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生产工艺、排污节点及核算方法等内容和排污收费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8.1版本新增功能进行了培训,同时对全省2016年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州市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排污费专项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