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指导组莅滇开展宣讲指导 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何立峰主持座谈并作宣讲 陈豪讲话 钟勉出席

20.03.2016  12:32

3月19日,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指导组,专程赴我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宣讲指导工作,并与省委、省政府在昆明举行工作座谈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立峰主持座谈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讲话,省委副书记钟勉汇报有关工作。
  何立峰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云南省工作实际提出了指导意见。他说,云南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行动较早、组织有力,工作富有成效。他强调,在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处理好时间与质量的关系,进度要服从质量,紧紧抓住能否脱贫这个“牛鼻子”,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确保搬迁质量;要处理好保基本与扩面积的关系,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标准;要处理好搬得出与稳得住、能脱贫的关系,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把精准扶持搬迁对象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稳定就业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步脱贫。希望云南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不断创造好的经验,为全国各地提供借鉴。
  陈豪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参加宣讲指导组的中央单位长期以来给予云南省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事关全面脱贫、与全国同步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云南省需要搬迁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可持续承载能力弱、基础设施投入成本高、生态脆弱的区域,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将以这次政策宣讲指导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国家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动作为,做好国家政策与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3年行动计划衔接,加大对各州市的指导力度,加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把搬迁安置与脱贫发展同规划、同推进,切实解决好“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云南省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早、进度快,涉及的人口规模大,恳请国家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能给予戍边边民政策关怀。
  副省长和段琪汇报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何金平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