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进行第三次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10.08.2016  18:06

2013年-2015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两次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将部门、州(市)、县(市、区)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建立对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期清理和目录管理机制,实行招标投标规定信息公开制度。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正在组织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第三次全面清理工作。形成《云南省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前已向社会公示,待调整、补充、完善后报请省政府向社会公布,并建立招标投标规定审查和后评估机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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