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整治 3招教你保护银行卡

01.04.2015  11:15

    记者从云南省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办获悉,为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云南省从今年1月起已启动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以清理网上有害信息,查处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行为,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规范发卡行为,同时欢迎群众积极举报。

    此次专项行动,由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同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启动,持续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

    “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祸无穷”。近年来,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网上买卖银行卡的方式有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买卖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这些行为均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警方提醒,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二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持卡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0871-63212215;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云南网 记者韩焕玉)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