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每年拿出8000万元引进人才 招才引智创新发展

24.12.2015  10:53

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与上海景域国际集团旅游运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互联网+目的地+资质服务”的开发模式,加快红河州建设国家级旅游胜地及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步伐。

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开发和引进人才资源就是储备发展新动能,点燃发展新引擎。”州委组织部副部长沈焕然介绍,今年以来,红河州大力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加大人才工作领域改革创新力度,以政策突破带动体制机制创新,每年从州级财政中拿出80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招才引智,“人才优先发展”正从理念和目标,转化为政策举措。

实行聘任制公务员引才。在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红河综合保税区,紧扣金融、外贸、文化、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有针对性的引进稀缺和高端特殊专业人才。5月8日,红河综合保税区顺利实现封关运行,在综保区内工作的人员打破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制,建立健全“委领导—部门领导—主办”三个管理层级的“扁平化”管理架构,面向高校引进硕士和博士专业人员,目前已有11人走上工作岗位。

实行特别引才政策。重点引进一批拥有国内领先专利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能推动红河州重点产业技术突破、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特殊人才和创新团队。这些人才和团队不受学历、职称、身份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设置等条件限制,允许自带助手,科研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可自主采购,或采用PPP等融资模式配备。

实行优惠引才政策。各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型人才,报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实行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专业人才按照事业干部标准领取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资补贴。过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费,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补贴费。为增进认同感和归属感,红河州明确引进的人才配偶和家属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安置,并做好子女入学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创新方式招才引智。探索建立政企共商、按需引进的“校企、校院合作”人才共享机制,积极引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覆盖现代农业、新型工业、新型能源、冶金、国际贸易、项目投资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据州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李颖介绍,“十三五”期间,红河州将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探索建立重大课题挂钩制,采取高薪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特聘顾问、咨询专家等形式引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