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大姚县局强化抽检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工作

24.08.2017  17:36

今年以来,大姚县局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作为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从畅通工作流程、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后续监管、推行信息公示等方面入手,大力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置工作。

一是畅通工作流程。  按照《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对涉及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第一时间送达《检验报告》,告知其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等,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抽检涉及不合格食品,清点封存库存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告知食品经营者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并依法按照销售台账或销货票据联对已销售的涉嫌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同时对监管辖区内的所有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下架处理。对涉事企业未提出复检申请和申请复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经营户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时进行立案处罚。当核查处置程序启动后,要求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

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收到不合格的报告后,及时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封存、下架、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同时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领导汇报,对发现涉嫌犯罪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将抽查不合格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后续监管。在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的处理上,针对不合格项目,通过约谈企业质量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提出改进措施,帮助企业彻查问题原因,排查相关风险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在流通环节上,通过认真检查不合格食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等资料,追溯不合格食品来源,同时通过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或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完善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档案。

四是推进信息公示。由专人负责抽检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既确保了食品抽检文书填写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又保证了国抽、省抽系统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