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嫌犯抢劫打死人 庭上互相推责:都是他们干的

15.06.2016  04:21

本报讯(记者安然)李占永等4人为了劫财,将他们的目标戴上手铐之后扔进汽车后备箱,拉到荒僻处暴打,结果致死人命。今天,这几个人在北京二中院受审。为他们提供逃跑路费的张某也因窝藏罪同时受审。

前科累累的李占永是河北承德人。公诉机关指控说,去年2月1日深夜,他和王剑、郑福勇、万道源等几个人在丰台区新发地附近一个小区里劫持了被害人智某,把他强行放进一辆红旗轿车的后备箱,李占永把车开到南苑乡新宫村西的一片树林里,几个人对着智某的身上拳打脚踢,又用棒球棍猛击,导致智某死亡。就在这起人命案发生的前一天,他们用同样的手段,在丰台潘家庙村,将被害人常某强行带出出租屋,装进后备箱,到荒僻处殴打之后,抢到了1800元。

检察院认为,这几名被告人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女子张某明知他们负案在逃,还给李占永3000元路费,应追究其窝藏罪。

虽然下手的时候相当毒辣,但是到了庭上,都想着把罪责推到自己“哥们儿”身上。

第一个受审的李占永首先对同案们表示不满:“他们说我是组织者,这不属实!我就是司机。”他说,事发那天,他们将智某弄到新宫村附近的树林里,先是拳打脚踢、又用棍子打。“‘小崽’打得最狠,打完了他一松手,那个人就已经不行了。”

绰号“小崽”的王剑第二个上庭,“就是李占永组织的。我又不认识智某,我在小树林里根本就没动手。说我下手狠,这是他们几个人陷害我!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