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允许高净值人群直接投资境外市场 ( 摘自《财富管理》2015年6月26日)

02.07.2015  17:43

在国务院明确批复将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后,相关部门准备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据悉,首批试点境内个人投资者的城市共有六个,分别为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

居住在试点城市年满18岁的境内个人,只要个人金融净资产最近3个月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境外投资和风险能力测试、无重大不良记录没有经司法裁决未偿还债务者,可以申请,投资境外市场。

国务院五月初转批的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也将境内个人投资者的推出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跨境使用直接联系在一起。《意见》明确表示,要“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泞港通’试点。

未来境内个人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领域共包含三大块:一是境外金融类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实业投资,含绿在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或核准后办理;三是境外不动产投资,并购房等,须审证明材料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