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三个及时”抓好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

18.11.2015  11:03

      一是及时下发检查通知。按照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要求。

二是及时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州专项检查工作领导,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红河州财政局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督检查科,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日常事务。

三是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10月27日,召开预算、国库、社保、经建、农业、行政、政法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相关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作为,认真履责,严格要求,加强配合,强化督导,确保全州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按质按量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