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16年度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表彰先进 云南检察机关5家单位、4个个人获荣誉

14.11.2017  02:23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投身脱贫攻坚工作,近日,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16年度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跃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做出新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云南检察机关5家单位4个个人分别获得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荣誉。

  据了解,云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2015年开始,挂钩帮扶芒市五岔路乡芒蚌、弯丹、石板三个村委会。省检察院及时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全面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办法》,并与芒市市委、市政府订立了扶贫攻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省、州、市三级检察机关的力量,对五岔路乡6个行政村进行挂包“全覆盖”。2016年,云南省检察院按照省委、省政府、德宏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瞄准穷根,精准发力,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心系群众、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云南省检察院在五岔路乡挂钩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169户,通过开展建房、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等帮扶措施,全年脱贫出列125户。2016年以来,结合五岔路乡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群众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省检察院积极协调争取资金6000余万元,大力实施产业脱贫项目,加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等方面建设, 为芒市遮放至芒海公路修建争取资金1.4亿元,改善了帮扶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受表彰的5个先进集体分别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梁河县人民检察院、瑞丽市人民检察院五家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驻芒市总队长丁茂宏被评为优秀总队长,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驻五岔路乡芒蚌村工作队员杨绍生、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派驻五岔路乡五岔路村工作队员陈金、梁河县检察院派驻芒东镇翁冷村工作队员杨昕被评为优秀个人。

  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云南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进一步推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先进集体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 瑞丽市人民检察院

   优秀总队长

  ◆丁茂宏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驻芒市总队长

   优秀工作队员

  ◆ 杨绍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驻五岔路乡芒蚌村工作队员

  ◆ 陈金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派驻五岔路乡五岔路村工作队员

  ◆ 杨昕 梁河县检察院派驻芒东镇翁冷村工作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