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成效显著 全省累计受益191万余人

17.12.2018  17:31

记者近日获悉,云南被纳入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省份以来,省财政厅筹措安排中央及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53亿元,联合组织部门在全省范围选取了7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

3年来,各地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科学发展、村级主体、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四大原则,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适宜当地的发展模式,共在826个行政村进行布点,投资概算总额为16.36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9.53亿元,整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投入6.83亿元。试点村在未实施项目前集体经济收入共计5005万元,实施项目后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2016年—2017年总计增加5965万元,全省累计受益农户191万余人。

同时,创新开展了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的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筹措下达24.3亿元支持全省486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投入近6亿元专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用,联合省委组织部合力抓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继续扩大试点覆盖面,鼓励各地进一步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试点工作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实现我省行政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