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密集执行阶梯水价 有地方上涨逾70%

22.04.2015  12:54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到5月期间,乌鲁木齐、济南、张家口、衡水、廊坊、信阳等北方水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均开始密集执行阶梯水价调整,水价上涨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综合平均水价上涨超过70%。

    随着“水十条”的落地,水价改革将走向何方?

     焦点一:水价改革是否意味将普遍涨价?

    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南昌等不少城市已执行阶梯水价政策。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城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出现上涨。同时,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第一阶梯水价,也高出原来的标准。

    北京于2014年执行阶梯水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一、二、三阶梯分别为4.95元、7元、9元;杭州由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9元、3.85元、6.7元;南昌由每立方米1.18元调整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乌鲁木齐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将达每立方米2.34元,涨幅72.06%。

    记者发现,只有少数城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价格没有上涨。其中,河北承德市一阶梯水价维持此前的每立方米2.75元,但三阶梯水价达到8.25元。

    第一阶梯水价较原来价格上涨,意味着所有居民用水成本都上升了。这对百姓生活有多大影响?有专家表示,水费支出在国内城市居民生活支出中约占1%,涨价后,虽然绝对支出有所增加,但占比不会明显提升。而且,据记者统计,大部分城市的阶梯水价政策中一阶段用水量都能覆盖80%以上的居民。

    尽管价格普涨,但一些城市表示涨价后的价格依然低于成本价。去年北京调价时,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北京总的用水成本为每立方米6.38元,调价后一阶梯每立方米4.95元的价格仍无法覆盖成本。

    与此同时,水价组成部分的水资源费,不少城市目前收取的标准都低于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果一些北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每立方米水价还会提高至少两元。”一位水资源专家说,“国家要求北京、天津对地下水水资源费的平均征收标准是每立方米4元,但北京目前的征收标准是1.57元。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由于近年来我国供水成本、污水处理需求、污泥处置成本都在增加,再加上我国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和国有供排水企业改革的要求,使得国内水价上涨。随着水资源紧缺程度加剧,水务产品或服务价格还有上涨的趋势。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李素芳此前表示,水价改革符合资源性价格产品的价格改革要求,未来将加快反映市场供求、资源需求程度、生态环境成本的价格改革。

     焦点二:价格调整应采取何种路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水价调整需要召开听证会,公示调价思路和相关价格成本。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阶梯水价政策提出的“保基本”要求,基本用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来确定。北京市为减少水价调整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将这个比例扩大到85%以上。

    除了尽量减少水价调整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的原则,有关部门还必须结合供排水成本监审,制定调价方案。不过,记者发现,虽然大部分供排水企业成本都得以公示,但一些企业的性质受到质疑,一些企业成本的透明程度无法令人满意。如负责南昌供水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是A股上市公司,如何平衡此类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公益服务事业的保障,长期以来争议不断。

    南昌市节水办副主任卓鸿飞说:“现在民众对水价上涨怀有抵触情绪的重要原因就是供水成本不透明,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往往没有经过充分听证。水价中又包含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这些钱也由供水公司收取,其用途却不公开,自然会让人认为是进了他们的口袋。”他建议,对于调价后的收入应加强监管,明确企业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调价收入。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听证会的成本监审基本都是政府说了算,很少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个别企业和全行业成本和绩效进行监审。傅涛说,各地应借水价成本公开的机会,形成一套基于行业的绩效管理办法。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