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芬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大理州开展执法检查

18.08.2017  09:43
 

本报讯(记者 张婧怡) 8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期间,检查组先后到大理市和弥渡县,对大理市海东镇城乡违法建筑处置情况、大理市“多规合一”工作和规划成果,弥渡县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垃圾处置工程建设情况、县城北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我州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我州严格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大理州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在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违规违法建筑查处、传统建筑风貌保护、洱海海西保护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州要高站位、高质量地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城乡规划法治意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规划编制、实施、修改,不断加强依法监管;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实施水平;要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保障“一法一条例”实施的长效机制。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陪同检查,并在汇报会上作表态发言。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明,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段玠,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宗贤及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陪同检查并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