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山清水秀绿色发展的宜居春城

01.06.2022  09:33

来源: 昆明日报   

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98.63%……”5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组生态环境公报数据,优异的成绩单,为生态昆明写下生动注脚。近年来,昆明市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个山清水秀、绿色发展的宜居春城正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人们眼前。

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昆明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也塑造了昆明“春城”的城市品牌。为守好这份资源,昆明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到重要位置来抓。

保护昆明蓝,是全市上下共同的目标,也成为昆明生态环境工作的亮点。过去6年,昆明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在全国排名前列。截至2022年5月30日,昆明优级天数70天、良好80天,优良率100%。

昆明蓝持续保持优秀的背后,是严格的举措和精准化的治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昆明市严格执行《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抓好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成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市级督导专班,实行周通报、月排名,开展24小时持续防控。针对春夏季扬尘问题,昆明市有针对性地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将晋宁区、安宁市纳入空气质量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体系,为其他区域扬尘污染防控提供样本。

水污染防治,是昆明三大污染攻坚战中的难点。昆明市从顶层出发强化监管,通过水质目标考核,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对国、省控断面水质的预警调度,实施一线工作法,前往螳螂川、阳宗海、南盘江流域,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水污染防治。2022年1—4月,全市27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0.4%。

昆明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完成8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此外,昆明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一废一库一品”环境监管。近年来,昆明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如今,昆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努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生态创建为抓手,昆明将以更严标准提升生态环境指标,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推动招商引资  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环保服务日、法治宣传进企业、局长接待日……今年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一系列举措,落实一线工作法,主动上门服务,向企业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实现有序健康发展。

今年4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与嵩明县政府、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商签约仪式举行。本次签约的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二期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建成后新增生活垃圾处理量500吨/天,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言而喻。这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务实举措,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助推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设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项目建设工作专班,采取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建立重点项目调度联络制度及服务企业会商机制等措施,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创新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实施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环保专家帮扶制度等,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联络。

此外,执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实施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截至目前,办理免予处罚案件71件,减免罚款金额972.22万元。

坚持以环境执法为核心

倒逼环境质量改善

“软+硬”“柔+刚”“宽+严”,是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企业的原则。

在服务企业的同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环保执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绿剑”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已在宜良、石林、阳宗海3个县区启动“绿剑-2022”第一批执法行动;2022年1-4月,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5件,罚款2722.178元。

处罚不是执法的目的,而是提前走进企业,告诉企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以执法为契机做好宣传,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如果多次引导后企业仍我行我素,那么该严格处罚的必须严格处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的一番话,道出环保执法的内涵。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还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帮扶制度、企业治污减排帮扶制度和生态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制度,按照帮扶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企业合理的整改期限,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污染物排放状况,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式、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有序推进,已组织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截至2022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昆明市交办投诉举报件1201件,已办结1043件,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155件;3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个,其余30个正在推进中,到期完成整改率100%。

环境保护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筹备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开创生态化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