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地税系统扎实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28.10.2014  23:05
大理州局结合省局要求和工作实际,形成大理州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各县、市局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州局 认真落实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制度的要求,完成省、州两级房地产开发企业12户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制度。其中:纳入省局监控的有2户;纳入州局监控的有10户。 永平县局 按照省、州局开展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永平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序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南涧县局 严格环节把关落实“先税后证”制度。房产、国土、住建部门对未出具完(免)税证明的,不得为其办理相关许可、产权、权属登记手续。 经开区分局 抓住三个重点,扎实推进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一抓组织领导,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抓部门协调,形成协同控管机制;三抓日常管理,坚持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常态化。 宾川县局 组织分局22名税收管理员开展了为期4天的第一期税收分级分类管理封闭式培训,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相关政策及业务,包括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政策业务进行系统性培训,打造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专业管理团队。 大理市局 针对契税办理上存在“先收后缴”和“申报滞后”等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每周梳理企业缴税情况,及时掌握契税征管进度,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