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地税系统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税收票证专项检查工作

09.06.2017  22:11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努力实现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计统处关于开展税收票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沧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票证专项检查工作,并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一是迅速行动,及早部署。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计财科、规费科、监察等为成员的税收票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

二是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各县(区)局对照检查方案和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不拖延,立行立改。特别是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和任务书,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三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因此次检查范围是2014年以来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等一系列文件的执行情况,检查范围较广。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检查重点是全面检查各级管票、用票部门在税收票证管理各环节是否存在违反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贪污挪用税款等行为,特别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混用票证或章戳行为、结报缴销办理是否规范、税收完税证明开具信息与缴(退)税情况是否一致、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特别是印花税票)账实是否相符、税务代保管资金收据开具情况与账户资金情况是否一致等。

四是明确纪律,严肃追究。要求各单位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检查考核工作纪律,对不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检查工作失真失实的、不如实上报检查结果的行为以及整改不及时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认真总结,形成机制。各县单位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税收票证管理工作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定期检查票证管理情况,形成常态化票证工作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