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变大米,快递“何弃疗”?

14.09.2015  16:14

    在河南郑州工作的小刘,7月20日通过申通快递给在开封的母亲寄了一部小米手机。谁知其母亲收到的却是大米!小刘联系快递公司,他们只愿意赔偿5倍邮费,50块钱…经过媒体曝光,申通快递才决定按原价赔偿她的损失…(9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手机变大米”不仅在于货物的变换,更在于掉包者的“幽默”——几天时间,快递员上门收货的一部小米手机居然被施了魔法,到达目的地变成了大米!此种手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蔑视,也是对相关法规的嘲讽。

    这一点从消费者小刘拒收货物后快递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表现一再得到证明:得知快递品被换,快递员称只愿意赔偿5倍邮费,50块钱,在消费者坚持下,赔偿额涨到400元,但态度已是极度不耐烦,媒体曝光后,快递公司通过短信与小刘一番“讨价还价”后,将赔偿价格上升到了500元。在网友围观舆论发酵之后,才决定按原价赔偿她的损失。这让人后怕,倘若消费者没有当场验货,只怕打断牙齿往肚里咽,倘若消费者不胜其扰,轻易答应了快递员的赔偿要求,也只能自认倒霉;倘若不是舆论监督的力量,消费者恐怕难以如愿。

    快递公司之所以如此彪悍,在于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快递公司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按其约定”等用语表述不清,含义模糊,使得责任双方对未保价快件的丢失或者冒领事件,难以达成统一意见,致使屡屡发生侵权纠纷,也为快递公司不赔偿或者象征性赔偿甚至为快递员的盗窃行为埋下了隐患,“小米”变大米便是异常生动的演示。

    “手机变大米”,快递“何弃疗”?互联网时代,快递已越来越深入到公众生活,然而,拼速度,抢市场、高价挖员工,压价抢客源……快递行业乱象纷呈,“暴力分拣”“邮件盗损”更是饱受诟病。针对“手机变大米”之类的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完善法律规定,细化法律责任,强化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相关评价和淘汰机制,让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发挥,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建立更加完善、清晰的运输合同关系,对丢失与赔偿的责任,进行更为准确的约定,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源头上减少和消弭“手机变大米”式的恶意盗损事件,使快递业真正做到快而不乱,有条不紊,围绕快递业上下游产业均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