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马街镇财政所突出“四严格”强化单位财务管理

18.02.2016  12:08

 

一是严格现金管理。严格要求各站办所当月现金余额原则上保持在1万元以下,同时当月提取现金必须控制在1万元以内,严格控制现金提取额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人员“两安全”。

二是严格账务管理。从规范化、制度化、绩效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在账务管理上要求镇直各站办所序时、按月报账作账,当月账务当月结清,做到日清月结、事完账结。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坚持前期管理与后期管理相结合,督促全镇行政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全县政府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要求,遵守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做到应采尽采、该报批必报批、该备案必备案,切实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四是严格拨付手续。坚持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相结合,严格执行“三审核一审批”制度,规范拨付程序,推进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管理的规范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