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所学校拟认定为昆明市文明校园

01.10.2017  16:44

        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公示2017年昆明市文明校园复查认定名单,五华区长春小学等237所学校拟认定为昆明市文明校园。

        根据《昆明市教育局 昆明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7年昆明市文明校园评选推荐及复查审核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以前命名表彰的昆明市文明校园进行了复查审核,拟重新认定。

        复查审核工作以《昆明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为标准,以材料审核、实地抽查的方式,以县(市)区为主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复查审核合格后,向市教育局、市文明办报送汇总名单和审核材料。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区提交的复查复核名单及台账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五华区长春小学、盘龙区北京路小学、官渡区南站小学等237所学校,经县级复查认定推荐市级复查审核并报送了文明校园创建台账。经市级复查审核,拟认定为2017年昆明市文明校园。目前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至10月12日。(昆明日报 记者张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