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认贷不认房”落地昆明

10.10.2014  13:55

在一系列新政落地后,市民最关注的还是昆明房价走向。记者刘凯达/摄

        速读: 据新华社消息,昨日工行、农行、建行等多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已出台了具体措施,并已按照新的房贷政策开始执行。同时,记者走访昆明本地银行了解到,中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已做出了调整;交行、兴业银行、招行等银行表示,仍在等待总行的执行细则,近一两个星期后或有结果。

        国庆假期刚结束,广东、杭州、武汉等省市便有部分银行开始执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贷新政。昨日,记者从中行云南省分行了解到,该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已经作出调整: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经结清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不过在一家中行的网点上,一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通知还未下达,这应该是通知传达到网点还有一段时间造成的。

        9月30日,央行与银监会发布房贷新政,各银行积极响应。而根据惯例,制定和传达执行细则需要一段时间,虽然大部分银行都还未执行新政,但等待的时间或许也不会太久。记者从交行云南省分行了解到,该行已经收到总行通知,目前正在等待细则下达。在交行某网点咨询时,一位信贷工作人员也说:“这是央行的一个新政策,各个银行总行政策还没下来,我们政策也没下来,您要咨询这个事,过一两个星期再来。

        记者昨天同时还走访了昆明多家银行个贷中心、网点,以客户身份咨询相关信贷人员了解到,昆明大部分银行依然在等待总行的执行细则,但各银行执行新政的时间或许不会太远。

        昆明市区内农行某网点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国家出的一个新政策,但目前我们农行还没接到通知。”记者咨询建行、工行个贷中心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也与此类似。

        此外,兴业银行也回复称,总行将积极响应央行和银监会的住房金融服务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将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下发各分行执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表示,目前虽暂未接到总行实施细则,但总行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相关文件也在整理中。招行也表示“详细方案将在近期出台”。

        新闻延伸

        多家国有大行具体措施已明确

        记者昨日从工、农、建等多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了解到,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调整后的房贷政策,多家大行已出台了具体措施,并已按照新的房贷政策开始执行。

        工商银行表示,关于住房贷款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已有明确要求,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目前,根据新的房贷政策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建设银行表示,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农业银行也明确了支持重点,在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对合理的购房需求,将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逐步推广个人住房贷款自动审批。科学合理定价,将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此外,多家大行均表示,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

        建行指出,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择优支持优质客户以满足首套和改善型需求为主的普通住房项目资金需求。

        农行也表示,新增法人房地产贷款,将重点支持在建、续建普通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在投放区域上,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良好区域的贷款投放力度。(记者 刘宇)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