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妹”案公开宣判 “房妹”之父获刑25年

19.12.2014  13:35

房妹”案公开宣判 “房妹”之父获刑25年

  ▲12月18日,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出庭接受宣判。当日,备受关注的郑州“房妹”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妹”之父——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4年不等。

  2012年12月,有网友爆料称一个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的“90后”女孩在郑州某一经济适用房小区拥有11套房产,堪称“房妹”。随后,郑州市成立专案组核查。据查,“房妹”真名翟家慧,父亲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翟家4口人,共有8个户口。除翟振峰名下无房产外,其余3人名下曾有29套房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