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22.05.2015  12:19

省公安厅5月20日下发《云南省公安机关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方案》明确,要形成消防、治安、警务督查和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消防部门要推动相关部门实行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两清”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公安派出所要以“九小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发动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安全员、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联防队员、居民楼院治安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

方案》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提请政府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因地制宜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